연구윤리규정/논문투고및심사규정/원고작성요령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研究伦理规定/论文征集/论文投稿与审查规定/编辑委员会规定/原稿写作要领
홈 > 학술지 중국지식네트워크 > 관련규정 및 논문투고
编辑委员会 规定
第一章 编辑委员会规定 |
---|
第1条 目的 |
此规定目的在于根据中国人文社会研究所规定第3条,本研究所发行的定 期刊物(以下简称刊物)『中国知网』(China Knowledge Network),负责发行业务的编辑委员会的构成与运营相关事项。 |
第2条 构成 |
1. 编辑委员会委员长由中国人文社会研究所运营委员会决定。 2.编辑委员由编辑委员会委员长推荐,在研究业绩优秀的国内外研究人员中,由中国人文社会研究所所长委任。 3. 编辑委员会包括委员长在内,由10名以下的编辑委员来构成。 4. 编辑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2年,可以连任。 |
第3条 任务 |
1. 审议有关期刊的企划,编辑与发行事项。 2.为了审查刊物的投稿论文选定外部审查委员等诸多事项能顺利进行。 |
第4条 运营 |
1.委员长认为有必要或者过半数委员要求时可以召开编辑委员会。 2.编辑委员会如果有决议事项,需要过半数委员参加,并且需要过半数参加人员赞成。 |
第二章 论文审核规定 |
第一条 审核程序 |
1. 编辑委员会经推荐委任评审委员后, 向评审委员委托审核论文。 |
第二条 评审结果的通知 |
1. 编辑委员会向投稿人通知评审委员的“评审结果”。 2. 只有编辑委员会才能最终判断修改的论文是否进行修改。 3. 由编辑委员会最终决定是否刊登, 其结果通知给投稿人。 |
第三条 提出异议 |
1. 若投稿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 可以提出异议申请。 2. 判断提出的异议成立, 评审委员会就另委托评审人, 按照同样的评审程序进行审核, 但对其结果不能提出异议。 第四条 收录证明 1. 最终决定收录论文后, 根据投稿人的申请开具论文收录预定证明书。 |
附则 |
此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 此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 此规定于2015年9月1日修改并开始实施。 此规定于2017年9月1日修改并开始实施。 此规定于2018年12月1日修改并开始实施。 此规定于2019年9月1日修改并开始实施。 |